一、补贴范围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新区粮食种植实际情况,对小麦、水稻、春播玉米、大豆、马铃薯、杂粮、杂豆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者给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
补贴发放对象为新区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实际种粮者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发放对象的按约定执行。
三、补贴标准
以大王街道当前在田夏粮和春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基准,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结余,测算并下达补贴资金。经核定,新区2023年补贴标准为8元/亩。
四、补贴方式
大王街道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19〕15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和部分岗位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22〕12号)要求,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不得擅自统筹使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利用现有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身份信息数据等,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强化对补贴面积的核实,确保实际种粮主体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