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西咸新区工作实际,现将西咸新区2024年下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咸新区、居住地(须持有西咸新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西咸新区的中国公民及在西咸新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西咸新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向西安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在西咸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新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示: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申请流程及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10月21日8:00至11月1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彩色白底证件照)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查看《西咸新区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并按照要求体检。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安排,体检结束之后关注西咸新区管委会官网、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西咸新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户籍非西咸新区的申请人,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学校所在地在新区的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西咸新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申请人无犯罪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近期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申请人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户籍地所在省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提醒: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①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②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完成确认现场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西咸新区管委会官网或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的证书领取公告。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论。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西咸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29-33186084
附件:教资认定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