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一种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只享受待遇的社会保险险种。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内容划分基本上有3大类13个项目。
工伤医疗待遇
指工伤职工在抢救治疗和职业病的治疗过程中,在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就诊且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不需要个人承担。
住院伙食补助待遇
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费用的补贴。
异地医疗的交通食宿费
指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康复费用
指工伤职工到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配置辅助器具待遇
指工伤职工日常生活和就业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假肢、矫形器及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停薪留薪待遇
指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的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指在职工发生工伤以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达到等级的,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的伤残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指当工伤职工未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到期或者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伤医疗和就业的困难,给予经济补偿,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补偿。(注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因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所以无法享受此项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指职工因公死亡后,给予其直系亲属的经济补偿和丧葬费。
伤残津贴
指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生活保障待遇。伤残津贴是这部分工伤职工因无法工作而领取的替代性补偿。
生活护理费
指工伤职工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自主行动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依赖生活护理的费用,所以按月享受生活护理费用。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指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因工死亡的职工并且因工死亡的职工生前所供养的亲属,按月领取的基本生活待遇。
(一)上述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
(二)上述13项工伤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可以领。是否能领,能领多少,根据职工工伤伤残等级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