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人社民政局,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将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西咸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各新城人社民政局应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