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的朋友们,注意啦!
5月1日起,有两项标准上调
都和钱有关!
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01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执行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上次调整情况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执行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上次调整情况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有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02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西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1755元/月。
算了一下:
调整后的标准较之前标准(1620元/月)提高了135元。
相关待遇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同时,下调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调整后具体标准如下:
失业补助金 |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 1404元/月 |
生育补助费 | 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5265元 |
职业培训补贴 | 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 | 3510元 |
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5月份失业保险金已发放到位,请西咸新区的有关朋友查看账户金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