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目的
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促就业一揽子政策措施,鼓励西咸新区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
二、政策依据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转发关于加快落实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240号)。
三、政策适用范围
招用毕业时间为 2022 年 1月至12 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四、资格条件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历史欠费;
2.2022年12月31日前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
3.非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列入黑名单)和“僵尸企业”。
五、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六、办理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申请方式办理。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可采取申请的方式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具体流程:西咸新区社保中心通过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系统查询(下载)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确认新增加的参保人为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核实企业缴费情况,通过“信用中国陕西网站”等途径核实企业是否为“严重失信企业”“僵尸企业”,且通过与就业部门核实是否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一次性扩岗补助确认表》,经企业确认无误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
七、有关规定
1.一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2.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只能选择一项。
八、惩戒举措
对骗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及个人,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九、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