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管理,持续做好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发放工作,维护享受待遇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 23 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以下简称“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范围
截至2023年3月31日按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待遇人员(包括按政策规定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享受长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
二、资格认证时间
2023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三、资格认证地点
陕西省西咸新区上林街道扶苏路3号艺墅大厦12楼(西咸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企业待遇部1205室)
四、资格认证程序
(一)资料报送。享受待遇人员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报《2023年度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登记表》(见附件),采取告知承诺制形式进行申报,于 2023年 5 月 31 日前报西咸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二)资料审核。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对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
(三)资格认证结果从 2023年7月起执行。
五、资格认证要求
(一)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涉及享受待遇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相关确认工作,并如实填报年审材料。参保单位应当在待遇领取人员条件变化后30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未及时报告导致多领工伤待遇的,应予以退回。
(二)各有关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认证。未按时进行资格认证的单位,暂停该单位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的长期待遇,待资格认证后,待遇恢复正常。
附件:2023年度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登记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8日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3358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