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相关部门:
《西咸新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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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2日
西咸新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实施方案
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事件,江苏、云南、陕西等省份的个别医疗机构被媒体报道“接种过期疫苗”的情况,均反映出当前预防接种服务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2018年新区通过对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新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工作也存在着诸如接种点布局不合理、信息化水平低、服务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加快破解这些问题,进一步提升新区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化宗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以问题为导向,夯实工作基础,逐级压实责任,优化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服务,确保接种质量和接种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调查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不逃避。以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锲而不舍,消除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
——坚持标本兼治。在不折不扣落实当前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同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举一反三,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
——坚持全面提升。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各类突出问题的同时,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和法纪观念,进一步规范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程序,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优化接种点布局。各新城要本着“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属地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完善辖区预防接种服务网点,明确预防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服务范围和接种对象,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在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镇街为单位,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半径超过10公里(社区超过5公里),人口超过10万的街办需增设第二接种门诊并明确接种责任区域。人口超过1万的新建社区,二级接种门诊超过200人次/日(三级接种门诊超过100人次/日),应增设三级接种门诊。
截止2020年新区计划新建二级接种门诊3个。其中,沣东新城斗门街道建设1个二级接种门诊,泾河新城泾干街道建设1个二级接种门诊、高庄镇新建1个二级预防接种门诊。各新城应根据社区规模合理配置三级接种门诊。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
2.加强接种门诊建设。根据服务人口合理增设接种门诊,调整服务区域,增加接种服务时间,二级接种门诊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三级接种点每周不少于两天。2019年底前,新区所有二级预防接种门诊均要达到数字化门诊标准,房屋面积乡镇卫生院不少于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80㎡,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正式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各新城预防接种门诊布局要上报新区教育卫体局备案,严禁随意撤销、变更设置;要在辖区现有预防接种门诊中选择一家建设为四星级(面积不少于200㎡)预防接种门诊。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教育卫体局、新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
3.加快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2019年1月新区正式启用疫苗追溯与冷链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结合西咸新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任务,制定并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提升计划,逐步打通产科医院、接种单位和学校卡证查验接种数据通道,推进疫苗管理、接种档案和卡证查验数据互联互通。2020年前开通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犬伤管理系统、出血热管理系统、预约接种和疫苗接种信息查询系统,逐步用电子档案代替纸质档案。建立新区、新城、街镇预防接种网络体系,实现全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通过“一地建证,全区接种”的工作模式,实现“一次录入,全区共享”,确保接种安全,提高疫苗接种率和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财政局、新区教育卫体局、新区改创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严格资质管理。各新城卫计部门要依据疫苗使用管理法律法规要求,每3年对辖区接种单位、接种人员进行复核。完善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接种人员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出现事故者取消其接种资质。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教育卫体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规范预防接种管理。
1.规范冷链管理。各新城要及时更新、合理配备疫苗贮运设备设施,确保冰箱和冷藏背包等冷链系统物资满足工作需求;2018年底,所有二级接种门诊发电设备必须配备到位。同时,要严格执行疫苗冷链管理流程和规范,强化疫苗购进入库、储存、冷链运转、分发出库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教育卫体局、新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3月
2.加强疫苗质量监管。由新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新区教育卫体局配合,每年开展疫苗流通和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加大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建立疫苗管理巡查制度,定期对疫苗的运转、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市场监管局、新区教育卫体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3.严格疫苗使用管理。严格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疫苗出入库时,要坚持疫苗“先入库先出库”“先使用近效期后使用长效期”和分类存放的原则;接种疫苗时,严格落实“三查七对”制度;疫苗报废要逐级上报,报废疫苗统一回收至新城疾控机构,在同级市场监管局和卫计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保留记录5年。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教育卫体局、新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三)强化免疫规划队伍建设。
1.配齐工作人员。按照《陕西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
编制标准实施办法》(陕编办发〔2015〕208号),原则上区县、开发区按每万人1.25人配备疾控人员。各新城要落实疾控机构和接种门诊编制,配齐工作人员。可采取定向选聘、招聘等形式,保证新区、新城疾控机构至少有2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同志专职负责免疫规划工作。按照陕西省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标准,二级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三级接种门诊工作
人员不少于3人,接种单位需配备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医生开展接种前预检。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组织部、新区教育卫体局
完成时限:2020年
2.落实人员待遇。各新城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与业务量保持协调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提高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绩效激励机制方案,收入分配重点向计划免疫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编外人员,由各新城财政通过定额补助的方式参照当地公益性岗位的薪资标准进行补贴。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财政局、新区组织部、新区教育卫体局
完成时限:长期
3.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疫苗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依法履职、规范服务行为,提升业务能力。新区预防接种培训一般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新城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培训每年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教育卫体局
完成时限:长期
4.开展作风整顿。在新区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重点解决预防接种工作中作风漂浮、服务意识淡漠、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大力弘扬职业精神,规范接种服务行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6月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深入开展排查和监管。各新城本年度要对辖区所有接种门诊的布局和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基层信息,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各新城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年对辖区所有接种门诊进行全面监管。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教育卫体局
完成时限:长期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级卫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解决疫苗运输管理等实际问题,协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公安局、新区教育卫体局、新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3.强化督导考核。各新城及新区相关部门要将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新区教育卫体局对此项工作进行日常业务指导检查,并进行台账管理,根据新区考核总体安排实施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划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考核办、新区财政局、新区教育卫体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五)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知识普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宣传部、新区教育卫体局
完成时限:长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新城要高度重视免疫规划工作,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辖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免疫规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管委会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新城卫计部门负责本辖区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负责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疾控机构负责本辖区的疫苗分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新城要足额安排疾控机构的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发展经费;足额保障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足额落实冷链更新、日常运转维护及其他设备所需经费、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经费。出台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发展的倾斜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各项津贴补贴政策。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新城要严格免疫规划工作考核奖惩,对未落实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措施的单位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在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和差错,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社会恐慌和群众强烈不满的;以及违反疫苗使用管理法律法规,造成受种者人身伤害、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党员干部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新城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提升工作方案,报新区教育卫体局备案。各新城要按月向新区教育卫体局报送提升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