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切实增强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全面推动消防救援人员各项优待政策落实落地,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积极提请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出台了《西咸新区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极大地凝聚了人心、提振了士气,有效激发了广大指战员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工作热情,有力推动西咸消防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精心搭建体系框架。自改制转隶以来,支队党委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训词为指引,紧紧围绕如何有效提升指战员职业荣誉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立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组建起草专班,反复调研,多方借鉴,形成草拟稿。高国顺支队长、彭其山政委多次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专题汇报,积极争取管委会支持,对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教育卫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重点部门,亲自上门走访协调、反复电话沟通,最大限度保障指战员切身利益,确保各个环节的高效顺畅。
二是优抚全员保障,政策措施全面覆盖。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优抚优待政策基础上,以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综合队和专职队共享优待、同步建设、职责统一的良好发展态势为重心,在支队党委不懈努力与多方协调下,《暂行办法》明确将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纳入优抚优待对象保障范畴,与全区指综合性消防队伍同等享受优抚优待政策。同时,《暂行办法》还充分考虑消防救援人员全天候执勤备战、高风险、高危害的职业特点,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内容覆盖社会优待保障、生活待遇保障、职业荣誉及权益保障三大方面,明确了消防救援人员住房、子女入学入托、家属未就业等16项具体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权益保障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充分调查研究,全面提升经费保障。支队紧紧围绕“保基层、保长效”工作思路,立足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际,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水平与其承担的高危型职业相适应,建立政府专职人员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实现人员经费按照西安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增加10%来核定,人员事业性、公务性经费逐年提高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新举措。同时落实了各类工资奖金及津补贴等福利保障,为队伍建设发展奠基了坚实基础。
四是规范保障程序,确保职业优待落实落地。聚焦基层最急最忧最盼的现实问题,着力解决基层指战员长期关心关注的住房、教育和家属就业等忧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针对基层普遍反应“住房难”问题,协调房管部门将入职工作满5年、管理岗位入职满3年的(因公致残、立功表彰的不受上述年限限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优先纳入新区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针对“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协调新区教育卫体局每年年初上报本年度子女教育需求并统筹安排解决;对未就业家属且符合相关安置条件的,支队积极协调新区管委会拓宽就业渠道,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分两次优先统筹安排在新区的企业(含公益性)岗位工作。
《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激发和鼓舞了西咸消防救援支队广大指战员的工作热情,这既是新区管委会对工作在消防救援一线人员的厚爱,也是对全区消防救援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下一步,支队将加大政策的宣贯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各项优待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消防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激励指战员主动对标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职能定位,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确保优待政策全面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