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服务民营经济的有关安排部署,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4 年民营经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空港新城境内注册并纳税,运营3年以上、 近2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稳步提升的规模以上工业或生产性服务业(含农业龙头企业)民营企业。
(二)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中“第二章认定条件”执行。
二、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14日18: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附件2)报送至秦创原工作部(商务中心M416),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资料按照《2024 年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 2)明确的格式和顺序双面打印胶装,在书脊处标明“西安市- 西咸新区- ××企业”。
2.2024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相关附件电子版.doc
3.2024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资料基础信息汇总表.xlsx
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徐晓坤 联系电话:1308091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