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兑现《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政策》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西咸新区政策对区内企业的支持作用,依据《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政策》(附件1)、《西咸新区进一步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附件2),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政策兑现工作,本次政策兑现工作开展仅针对政策中即申即享的条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适用对象为注册登记关系、税收关系、统计关系均在新区的企业和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

2.科技型企业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研发费用的企业。

3.“实际入驻新区”指企业在新区具有明确的办公场地及办公人员。

4.本政策涉及的各类申报主体限2021年1月1日(含)起在新区新设立(细则中明确规定的除外),涉及的时间周期从2021年1月1日(含)起计算。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除满足具体政策条款要求外,须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于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或侵占奖补资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兑现流程

(一)线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网官网(https://zw.xixianxinqu.gov.cn/icity/public/index),完成企业法人账号注册后,进入“政策兑现”专区,点击具体政策条款,下载相关附件样表,按要求线上申报。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西咸新区进一步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准备纸质盖章版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于2024年6月28日前报送至秦创原工作部m区416,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西咸新区进一步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pdf

                 2.西咸新区进一步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细则.pdf



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1377210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