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办法》已经新城2024年9月5日第10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9月24日正式印发执行。现就《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办法》解读如下:
一、背景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全市“八个新突破”部署、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调研临空经济示范区讲话精神中关于“三个服务”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以需求化服务为导向,实现企业诉求“一定办”,以梯队化服务为纽带,实现企业服务“一链办”,以清单化服务为抓手,实现企业办事“一次办”,构建舒心、精心、省心、安心、暖心的“五心”企业发展环境,结合新城实际,制定了《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聚焦在空港新城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或生产经营的企业,围绕“市场准入、生产运营、日常监管、市场退出”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四个阶段,以清单化的形式向企业展示服务内容。同时,通过建立营商办牵头抓总,5个产业园区发展中心主要负责,N个职能部门服务保障的工作格局,实现企业全覆盖、服务全流程、部门全参与。全文共十四条。
第1-4条详细介绍了本《办法》的制定意义及适用范围,明确了“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含义。规范了“1+5+N”梯队服务体系”中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5-9条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划分为4个阶段,分别为市场准入、生产运营、日常监管、市场退出。市场准入阶段由市场监管分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其他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手续办理相关事宜,涉及企业设立登记、票种核定等11项准入准营服务事项;生产运营阶段各发展中心牵头,其他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服务事宜,涉及人才、创业、金融、法律、科技创新等32项服务事项;日常监管阶段由党政办牵头,各执法监督检查部门、营商办、各发展中心按职责做好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服务型执法等5项服务事项;市场退出阶段由各发展中心牵头,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营业执照注销、经营许可注销等6项服务事项。
第10-14条对企业全生命周期办法责任落实、企业诉求处理、督导考核,总结推广等保障要素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诉求处理方面,由营商办与纪委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工作机制。在督导考核方面,一方面将各部门企业服务工作纳入2024年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另一方面每季度各发展中心联合营商办对各职能部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办法》落实落地。
三、《办法》作用
《办法》进一步健全了新城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长效机制,规范了新城部门在企业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分工责任、职责边界、服务供给、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为辖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全流程、全服务周期的服务保障。
附件:关于印发《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