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刊发报道《陕西省西咸新区15条措施推动文旅产业发展》

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10月28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出台了《西咸新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通过15条举措推动区域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1.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新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或基地(聚集类),给予运营机构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新认定为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单体类),给予运营机构1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新认定的陕西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聚集类)分别给予运营机构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新认定的省级文化产业基地(单体类),给予运营机构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新认定为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给予运营机构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即申即享类)

2.推动文化产业聚集发展。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年度新引进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文化企业或机构10家以上,且园区(基地)企业年度营收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当年给予园区(基地)运营机构50万元奖补。(即申即享类)

3.支持文化企业加快发展。首次认定为规上文化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免申即享类)

4.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即申即享类)。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文化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综合评审类)。

5.支持重点文旅产业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建设3亿元(含)以上的文旅产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即申即享类)

6.大力促进文化贸易。鼓励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对出口超20万美元以上的文化服务类企业,按照出口额的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即申即享类)

二、繁荣文化事业发展

7.支持影视作品在重要平台播出。电视剧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出,给予每集2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一次性奖补;电视剧在央视八套黄金时段播出,给予每集1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电视剧在央视一套、八套其他时段播出,给予每集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入选中宣部、广电总局等重要展播剧目,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电影作品在全国院线上映,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电影、动画片、纪录片等在央视各频道播出,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即申即享类)

8.支持“五个一工程”奖。获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及动画片,一次性奖补50万元;戏剧类,一次性奖补30万元;广播剧、歌曲及文学作品,一次性奖补10万元;获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画片及戏剧类,一次性奖补5万元;广播剧、歌曲及文学作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即申即享类)

三、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9.支持旅游度假区创建。新评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即申即享类)

10.推进A级景区创建。新评定为国家5A级景区、4A级景区,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即申即享类)

11.推进旅游科技创新。新认定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即申即享类)

12.扶持旅游演艺发展。新区文旅企业打造的精品演艺项目,年均演出不少于100场,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综合评审类)

13.扶持旅游消费发展。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及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即申即享类)

14.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市场。旅行社招揽过夜游客入住新区星级酒店、高品质酒店、精品民宿,年招揽游客住宿量达到3000人次以上,每人次奖补30元,单家旅行社年度奖补不超过20万元。(即申即享类)

15.支持举办文旅活动。承办国家和省、市、新区重大文旅活动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按照活动总费用的10%-3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综合评审类)

以上政策与西咸新区内其他各项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其中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该政策由西咸新区宣传文旅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