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构编制》杂志刊发报道《优化管理体制 深化人事改革 全面激发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活力》

西咸新区作为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具有“西咸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相关改革经验入选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管、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主办的《中国机构编制》杂志,全文如下。

近年来,西咸新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西咸新区作为国家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试验区的综合功能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优势,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优化行政管理职能,通过优化管理层级、完善运行机制、创新园区管理、深化人事改革,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坚持“压缩”与“优化”并举

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自成立以来,西咸新区有力地促进了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2022年出台《西咸新区及各新城职能和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按照“新区抓全面、新城强发展、镇街强治理”的思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全面优化职能机构配置。

在优化管理层级上,全面统筹管理直管区范围内19个镇街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职能,并将原有“新区-新城-镇街”三级管理模式,调整优化为“新区—新城经济发展”+“新区—镇街社会治理”两级管理模式,管理层级压缩,管理效率大幅提升。

在机构设置上,坚持大部门制和扁平化的原则,统筹设置内设机构,在全面承接辖区各项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情况下,新区本级仅设置内设机构20个,改革后,新区及5个新城管委会内设机构共减少80个,企业化管理的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共减少46个。

在职能配置上,新区系统优化各级职能职责划分,一方面推动各新城聚焦经济建设主责主业,差异化设置特色产业部门,经济部门设置占比达80%;另一方面深入开展镇街综合改革工作,让镇街在基层治理上更有力量,推动形成了“镇街保障新城发展、新城助力镇街治理”的共进互促局面。

坚持“加法”与“减法”并举

推动新城瘦身强体

为促进各新城轻装上阵,确保各新城有充分的权限在开发建设第一线担当作为、高效决策、快速推进,全力打造经济发展主战场,制定出台《西咸新区逐步剥离移交社会事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四级四同”要求,采取“成熟一项、剥离一项、承接一项”的方式,对新区各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

围绕社会事务做“减法”,在权责清单1812项社会事务类中,新区行使1810项、镇街行使393项,新城不再行使,将有关基层治理、保障民生的事项向镇街集中。

围绕经济建设做“加法”,将有利于推动新城经济产业发展,工程项目建设以及企业服务事项的审批权限赋予新城行使,调整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经济发展类事项,新城行使3143项、469项,占比分别为91%、86%,做到了“应放尽放、充分授权”。同时,扎实推进新城剥离事项流程再造,采用“授权窗口即办一批、下放镇街实施一批、首席代表入驻一批、全程网办一批”等方式,确保实现“全区通办”和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体验不降”目标。

坚持“园办”与“公司”并举

促进秦创原创新建设

西咸新区作为全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总窗口,深入推行“管委会+园区(公司)”运行模式。

在产业园区布局上,立足全省23条重点产业链布局,按照“产业规划+项目谋划”的原则,全面布局“3+7+N”产业(3条主导产业链、7大产业集群、N个特色产业),着力构建“特色园区承载+重点产业集聚”的发展新格局。

在管理运行机制上,新区明确秦创原总窗口10大特色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实行“新区统筹协调、新城具体负责”,特色产业园区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各新城自主确定开发运营模式,既可采取“园办+公司”联合运营管理模式,也可采取园办或者平台公司单独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引进社会专业化产业园区运营公司开发经营。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积极探索特色产业园区运营人才选聘新路径,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建立秦创原总窗口特色产业园区特聘人才“揭榜挂帅”机制,重点选聘急需紧缺的招商运行、金融投资、资本运作、科技创新等高层次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懂经济、懂市场,会招商、会服务的队伍。

坚持“全聘”与“严考”并举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机构职能优化调整后,西咸新区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四定四制”,即定岗位、定职级、定贡献、定薪酬,推行全员聘用制、绩效考核制、末位调整制、浮动薪酬制。

在编制管理上,探索建立机构和员额数量与区域人口、经济规模、对新区贡献度和高质量发展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在人员管理上,对新区、新城管委会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全部推行全员聘用,稳妥有序推动行政事业人员转聘,对在新区新城两级管委会工作的行政事业人员开展转聘分流,对符合条件且自愿放弃身份的,按程序转聘为内设机构或下属管理服务机构聘用制员工,对无转聘意愿的安排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

在考核管理上,将考核结果运用与落实“三项机制”紧密衔接,对新区、新城部门中层所承担主要任务指标排名靠后的、或者连续两年排名后10%的予以岗位调整或降级调整。对连续两年在部门年度考核中排名末位、年度考核不称职、所承担任务指标连续三个季度在全市排名末位等6种不适应岗位需求的员工,纳入“蓄水池”管理,解决“上得去下不来,进得去出不来”的问题。

在薪酬绩效方面,推行浮动薪酬,将新区整体经济发展、干部员工实际贡献与个人收入紧密结合,构建“重点工作定季度绩效、年度考核定等次绩效、目标任务定年度绩效”的运用框架,根据指标排名和考核结果进行薪酬浮动,实行差异分配,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