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服务机构:
按照《西安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西咸新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拟开展西咸新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西咸新区辖区内,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举办,依法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的二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
二、基本条件
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备案,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被列为市级及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单位、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的养老机构;
2.养老机构应具有内设医疗机构和专业医护团队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能够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3.具有满足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设施设备和提供上门服务的专业团队。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符合行业要求目具备相关资质;
4.具有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并设立24 小时服务热线。
三、申请流程
(一)机构申请。有承接服务意愿,符合要求的养老机构均可向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组织评审。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组织专家、各相关部门,对申报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考察、核查评审。评审结束后,向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提供评审结果。
(三)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西咸新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四、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2023年12月1日止。
(二)申报资料:申报机构将申报资料(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
(三)结果公示: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将评审结果在西咸新区管委会官网予以公示。
联系人:茹双
联系电话:33186194
附件:申报西咸新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报送资料清单
陕西省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