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今冬明春寒潮天气及元旦春节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新区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大风降温及强雨雪天气,恰逢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维护寒潮天气期间、“双节”期间新区重要民生商品以及相关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新区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积极做好稳价保质相关工作。各农贸市场、商超等食品、副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米面油菜肉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水电气热公用企业提前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所需,依照政策规定应当实行政府定价的要严格执行。

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新区广大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努力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服务。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不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四、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新区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要按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新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民生商品及相关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区重要民生商品及相关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