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我眼中的三秦和美乡村”系列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展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成效,省委文明办、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举办“我眼中的三秦和美乡村”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眼中的三秦和美乡村

二、主要内容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积极呈现实施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的生动实践,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彰显三秦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美好环境。反映村容村貌提升、居民环境卫生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成效。

2.幸福生活。反映农民增收、吸纳人才就业、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等方面成效。

3.文明乡风。反映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等方面成效。

三、实践活动

(一)文明实践演讲活动

1.征集要求。演讲稿须是原创作品,演讲题目自拟。要求紧扣主题、材料真实、事迹感人、事例典型,体现新时代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参赛者须脱稿演讲,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速适当、精神饱满、仪态端庄,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奖项设置。演讲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8名,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文明实践征文活动

1.征集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征集诗歌、散文、小小说三种体裁,其中小小说、散文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诗歌30行以内。作品要求提供电子版,作品标题二号字,正文三号字,单倍行距。

(2)稿件末尾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邮箱、联系电话、个人创作简介、作品概述和创作特色说明。作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作者资料,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作者自负。

(3)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涉嫌抄袭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并由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作品内容由本人负责,若因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产生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作品必须是未在正式公开的纸质报刊和出版物上发表或出版过,且未获地市级(含)以上文学竞赛奖项的原创作品。

2.奖项设置。将聘请专业人士,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选,评出入选作品75篇,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57个。

(三)文明实践摄影活动

1.征集要求。

(1)鼓励近三年内源于真实工作生活场景的摄影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改变原影像,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度调整,谢绝提供人工智能创意和过度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不得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

(2)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同时提供5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3)作品规格不小于3MB,JPG格式,300dpi,组照不超过6幅视为一件作品。作品一经入展需提供原片。

(4)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间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一旦投稿,即视为认同活动主办方具有摄影作品的使用权。

2.奖项设置。将聘请专业人士,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选,评出入展作品75幅(组),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优秀奖60个,同时对入选作品进行展览展示。

四、相关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切实将反映新区乡村美好环境、幸福生活、文明乡风等方面内容的优秀作品选出来。

2.活动主办单位对所有入展作品有权在相关展览展示、媒体宣传、汇编出版等公益性用途中无偿使用,不再支付报酬。

3.三项活动征集工作完成后,将于9月下旬集中进行总结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请各单位于9月2日前报送作品资料(演讲视频及演讲稿、征文作品、摄影作品、作品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至新区党工委文明办邮箱,并以“单位(或个人)+我眼中的三秦和美乡村”为报送邮件及资料文件夹标题。新区将择优推荐。

联系人:晏楚寒    18706706666     [email protected]

附件:“我眼中的三秦和美乡村”文明实践系列活动作品信息登记表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