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2024年第一批市政交通设施命名方案已经专家评审、新区2024年第1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根据国家《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西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地名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将命名方案予以通告。
本次命名方案自发布通告之日起正式使用。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设置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新闻宣传、办理证照、制发文件以及向社会公开发布地图时,要严格使用已发布的道路、桥梁等标准名称,不得使用未批准的道路、桥梁名称。
附件1:西咸新区2024年第一批市政交通设施命名方案.pdf
西咸新区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