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我部依法对2023年6月30日前在西咸新区范围内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我部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及省、市相关要求,对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建章立制、业务活动、财务状况、换届备案、党建工作、公益活动、信息公开、诚信自律活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将检查结论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本年度应参加年检单位463家,实际参加年检单位287家,其中:年检合格单位254家,基本合格单位32家,不合格单位1家;未参加年检单位176家。
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