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增强自身防护意识、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群防群治,构建起立体高效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是每一位市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在二十条优化措施实施要求下,个人责任作为落实“四方责任”中的重要一环,现阶段市民群众如何做到有效防、有力护?记者联系采访了西安市新冠疫情防控专家陈志军。
负起个人防疫责任
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
21日,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寻人公告,结合多名阳性病例活动轨迹,紧急要求17日曾前往大寨路一KTV的人员及同时空交集人员迅速报备。该事件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陈志军表示,引起此次局部疫情暴发的原因,是近日有一位市民在收到相关疫情提示信息后,不仅未遵守防疫规定,还前往公共场所。同时段涉疫KTV同时空还有很多其他群众。在没有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的情况下,该市民也没有及时向社区报备,最终引发多例新冠肺炎感染病例。“这种行为就属于典型的个人责任严重缺失。不仅对自身身体健康不利,同时也给身边的朋友同事以及家人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才能有力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记者了解到,引起本次疫情的毒株较之以往,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增加、潜伏期缩短。虽然重症率有所下降,但是奥密克戎毒株对老年人造成的伤害仍然较大,导致老年人重症率、死亡率依然较高。
“对个人而言,除了保护我们自己的身体健康,更重要的是要保护家人、朋友、同事、同学等周边全体人的健康。尤其是家里有老年人的市民朋友,如果因个人感染继而间接感染家里老人,又因老人自身基础疾病或是发现不够及时等其他原因,就很有可能导致老人出现重症甚至更加不好的情况,这是我们所不能承受的。”陈志军说。
个人行迹和身体状况虽然属于个人隐私,但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隐瞒有关信息,就会影响对病毒传播渠道的跟踪和了解,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适症状等情况,并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严格践行个人责任
为筑牢联防联控防线出力
陈志军提到,疫情防控中的“四方责任”,主要包括属地防控的责任;部门责任,尤其是指卫生部门,在疫情防控中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的责任;单位责任,如商超、工作单位以及市场等组织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责任;还有最重要的是任何个人都应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防控工作的个人责任。只有四方明确落实各方责任,才能形成全社会防控合力。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因地制宜,结合疫情防控具体情况,以国家要求为指导先后出台多项措施,对各行各业提出明确防疫要求。但仍然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日前,西安市一批发市场出现聚集性疫情,就是因为市场责任方没有督促查验所有进入场所的市民群众扫码,而部分群众没有严格执行扫双码、测体温等防疫要求。这就直接导致在疫情发生时,流调人员不能够及时掌握高危场所人员情况,对流调工作和进一步采取防控措施造成了不利影响。
现阶段,我省周边省份,尤其是临近省会城市、重点城市,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新冠肺炎的疫情,发病人数较多。加之二十条优化措施出台以来,人员流动较之前有所增多,导致西安市由外地输入导致的被感染者较多。此外,在二十条优化措施发布以来,不少市民群众对措施内涵存在误读,认为对疫情防控工作可以放松或躺平,这一理解显然是错误的。
“由于人员流动的增加,以及大家对疫情具体发展情况的了解不够多,使得部分人在个人防护以及对防控政策的遵守程度上有所降低。需要明确的是,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落实好‘四方责任’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遵守个人责任更是尤为关键的一环。”陈志军表示,遵守防疫措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在此提醒大家持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三件套”,外出时遵守预约、限流规定,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出示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三要素”。一旦接收到风险提示短信或发现健康码类型调整,要立即向街道(社区)报备,并严格按照短信提示健康管理要求配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