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能源金贸区等市政交通设施命名、更名方案的通告

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等47条市政交通设施命名、更名方案已经专家评审、新区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根据国家《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西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地名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将命名、更名方案予以通告。

本次命名、更名自发布通告之日起正式使用,今后在设置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新闻宣传、办理证照、制发文件以及向社会公开发布地图时,要严格使用已发布的道路、桥梁等标准名称,不得使用未批准的道路、桥梁名称。

附件:1.能源金贸区域等市政交通设施命名、更名方案

能源金贸区等市政交通设施命名、更名方案.pdf

2.2022年能源金贸区市政交通设施命名、更名示意图

2022年能源金贸区市政交通设施命名、更名示意图.pdf

3.沣东新城市政道路更名示意图

沣东新城市政道路更名示意图.pdf

西咸新区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