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民之所盼作为行之所向,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结合全区群众关注焦点问题,重点整治涉及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营商环境、粮食购销、建筑垃圾七个领域突出问题,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跟踪评议、投诉举报,现将专项整治期间牵头责任单位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乡村振兴领域——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无偿、拖欠或低价占用,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对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中排查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项目资金底数不清、帮扶产业项目分红不发滞发以及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不到位等问题;对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对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问题(新区基层工作部);

2. 教育领域——对违规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不规范等问题;着力整治在职在编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学术不端、师德不正等失德失范行为;严肃查处强制学生购买教材教具、违规收取补课费等乱收费行为;对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监管责任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着力纠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中存在的跑冒滴漏和贪腐行为;(新区教育体育局);

3. 医疗领域——对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不合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对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4. 住房领域——对不动产办证难,不动产证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问题;对在不动产证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住房领域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对保障房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等问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营商环境领域——对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问题;对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重商扶商、优商亲商意识淡薄等问题;对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天价”乱罚款、随意责令停工,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等破坏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收受贿赂等问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政办);

6. 粮食购销领域——对挤占、挪用、截留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资金问题;对各地党委、政府落实粮食购销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发改、粮食和储备、财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对涉粮企业内外勾结、以陈顶新、虚假收购、虚假损耗等问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7. 建筑垃圾领域——对建筑垃圾消纳场违规审批、侵占基本农田、河道峪口、森林田野,监管缺失等问题;对行业监管部门运输处置核准、运输车监管、道路通行审批、消纳处置场所规划审批等方面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对渣土行业监管部门内外勾结、以权谋私、干股分红等腐败问题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新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

二、举报方式

1.新区基层工作部

来电举报电话:029-33585956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2. 新区教育体育局

来电举报电话:029- 33688235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3. 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来电举报电话:029-33357952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4. 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电举报电话:029-3358524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电举报电话:029-33186391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箱:[email protected]

5. 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来电举报电话:029-33138517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6. 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来电举报电话:029-33186058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7. 新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

来电举报电话:029-33186096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上单位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西咸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