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居住权登记业务的公告

广大办事群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相关规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登记需求,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拟在新区范围内推行居住权登记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23年5月1日在西咸新区范围内推行居住权登记业务。

二、办理流程

当事人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后,向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办理居住权登记申请,新区、新城登记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居住权登记。

咨询电话:029-33138524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