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西咸新区2023年教育资助工作,充分发挥教育资助在关注民生、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就学问题,即日起至9月20日,符合资助标准的辖区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办理最高可领取资助金7000元。

资助对象

1.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2.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3.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资助标准

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

1.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

2.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3.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办理程序

(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办理程序。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新区教育部门对学生是否是当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科、大专生、中专生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对技校生的认定均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技校生可不提供准考证);新区基层工作部审批。

(二)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办理程序。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镇街民政部门对家庭困难情况进行审核,镇街卫健部门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女学生进行审核;新区教育部门对学生是否是当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科、大专生、中专生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对技校生的认定均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技校生可不提供准考证);新区卫健部门对是否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女学生进行认定;新区基层工作部审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活困难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新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160元/月·人);

(2)家庭不能拥有商品住房或住宅两层楼房以上的;

(3)家庭不能拥有机动车辆(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来源的营运车辆和残疾人功能性代步车除外);

(4)家庭不能拥有、租赁商业门店、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