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审核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普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普查登记阶段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保障。截止12月26日,全省11个市(区)完成全部普查区建筑物审核工作,为全省四经普普查登记阶段数据采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全省四经普普查登记工作及时开展,省经普办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及早培训,在接到12月18日国务院经普办下发的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建筑物审核工作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制定了陕西省建筑物审核工作计划,12月19日下发文件通知,部署指导市、县工作。12月26日,完成全省所有县、区共230820个建筑物的审核工作,其中修改错误建筑物5092个,并导出离线地图包。为各市、县准时开展普查登记工作赢得了宝贵时间。
针对各市、县缺乏建筑物审核工作经验的实际情况,省经普办通过电话、技术交流群、远程指导等方式,为基层开展普查区建筑物审核工作提供了及时、充分的技术支持,保障市、县准确、高效地完成普查区建筑物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