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咸新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新城经普办:
为做好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普查顺利进行,西咸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四经普”的知晓率、认知度,确保普查各阶段的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经普办发〔2018〕5号)精神,特制定《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普查宣传的意义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经济普查,对摸清新区经济家底,优化新区产业结构,推动新区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内容,做好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配合普查,对于确保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
宣传动员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公众对经济普查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涉及范围、调查内容、法律法规、保密要求等知识的知晓、认知和理解,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24时。根据省市对经普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工作的原则,本着务实高效、循序渐进、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思路,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利用新媒体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各级党政领导了解经济普查的意义与目的,让普查工作人员充分掌握经济普查的方法与内容,让广大普查对象了解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
三、普查宣传的主要内容
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家、省市关于组织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主线,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依法普查的具体要求以及普查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等内容。
各新城在做好告知性宣传的同时,积极宣传经济普查工作方式,消除普查对象对普查内容隐私的顾虑;要利用新媒体、自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经济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和先进经验,弘扬基层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要结合各新城产业发展特点进行宣传,畅通宣传途径,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富有新城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普查宣传的组织领导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按照“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内外合力、创作精品、有效传播”的原则,由新区经普办公室统一领导,新区相关部门、各新城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新区经普办要从新区层面全面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宣传工作,并做好与新区相关部门、各新城经普办的沟通协调工作。
各新城经普办要制定符合新城发展特点的宣传方案;要将热爱宣传、有宣传工作能力和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宣传工作中来,至少一名同志专门负责宣传工作;开发接地气、易传播的宣传产品,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有效性,确保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有序、有效开展。
宣传部门要加强与新区及各新城经普办的沟通,做好宣传创作和宣传报道等工作。要配合西安市经普办和新区经普办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各项主题活动。各级相关部门、垂直服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宣传经费、搞好宣传策划,共同奏好经普宣传“大合唱”。
五、普查宣传产品种类
(一)新区(官网)开设专栏。刊登四经普概况、各阶段工作进展、宣传产品等,传播普查知识,强化配合意识,提升网络宣传效果。(党工委宣传部负责,新区经普办组织内容,9月底前完成。)
(二)微信宣传。推送载体为西咸公众号,主要针对经济普查准备期、单位清查期和入户登记期三个阶段开展宣传。(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分别于8月底、9月底和11月底完成。)
(三)西咸公交广告宣传。10个版面,制作可引用国家宣传海报。推送地点西咸公交所有站牌网点、车厢内外广告。(新区经普办负责,城乡管理局配合,9月15日前完成。)
(四)展板宣传。推送地点为西咸新区办税大厅和政务中心。(新区经普办负责,委托第三方制作,8月底前完成。)
(五)印制宣传材料及宣传物资。
1、印制宣传折页。在市级宣传折页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进行内容完善,利用或参考国家制作的图解和漫画,以形象化、图形化的方式介绍和宣传经济普查,届时下发各新城。(新区经普办负责,10月中旬完成。)
2、印制宣传物资。计划结合经普标识、标语以及宣传画印制宣传雨伞、宣传抽纸等相关产品。(新区经普办负责,10月中旬完成。)
3、领取、分发国家、省市下发的印刷产品,确保各新城及时获得上级部门宣传材料。(新区经普办负责,普查全周期。)
六、主要活动及时间安排
(一)印发新区经济普查宣传方案(8月底前)。
印发经普宣传方案,全面部署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二)突出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两个环节集中宣传(9月-11月和2019年1月-3月)
一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各自业务平台、办事窗口、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载体,推送相关宣传片、宣传海报、短信和平面宣传资料(由国家、省市普查部门提供宣传产品);二是新区经普办在西咸公交车体及站点进行广告宣传;三是新区、各新城经普办在政务大厅和各审批单位办事窗口投放经普宣传资料,LED屏或电子屏定期播放经普公益宣传片或宣传口号。在社区和各类市场经营场所投放经普宣传资料,张贴经普宣传海报。
(三)西咸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8月至普查全周期)。开辟专栏,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解答社会关注的问题等;组织已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的新城共同刊发,联动扩大宣传效果。
(四)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9月)。
以经济普查为主题举办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通过开放日这一重要的统计公开平台,深入宣传介绍经济普查,讲述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号召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普查。
(五)举办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12月)。
12月为普查宣传月。拟选在人员集中的广场,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邀请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刊发文章或新闻稿件,号召社会支持配合。
(六)发布普查结果、开展解读宣传。(2019年下半年)。
一是做好普查公报发布。普查结果待上级反馈后,在主流媒体上发布新区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同时,刊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系列公报。二是做好公报的解读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普查的重要成果,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三是开发可视化数据产品。组织开发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可视化产品,转变传统的普查数据资料,面向社会各界及新区各部门提供更加优质的普查数据,通过通俗易懂的可视化普查数据产品,提升宣传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