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发布公告,公布辖区内陕西陕西智冠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非法集资案情,规劝其涉案人员及时到分支机构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主动投案、配合调查、积极退赃。
公告如下: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我省经济和社会秩序稳定,最大限度追缴非法所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就陕西智冠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陕西智冠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后,省市新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成立相 应机构,循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维稳、查处、追赃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案件正在全面调查之中。
2、投资人尚未在指定地点登记或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可前往分支机构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报案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收据、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材料,说明集资经过、金额等情况。因为绝大部分合同、收据盖印陕西智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所以不能通过印章体现出分支机构业务量、犯罪数额、返佣提成等情况。请投资人报案时向公安 机关如实反映交款经过,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投资人应依法理性维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查处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违反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4、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缴非法所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5、我们郑重告诫;陕西智冠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依法起诉前,向分支机构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主动投案、配合调查、积极退赃的,根据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退赃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帮助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