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我们向所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无私奉献的劳动者致敬!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劳动创造史。劳动着的人类,是地球上最美好的意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奋斗者是精神最为富足的人,也是最懂得幸福、最享受幸福的人。正如马克思所讲,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劳动是一切成功的必经之路。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回望我们国家走过的历程,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无论取得多么大的辉煌成就,背后都是劳动者的艰辛付出。正是在筚路蓝缕、胼手胝足与挥汗如雨的劳作中,正是在无数劳动者充满智慧和辛劳的奉献中,我们托起了一个充满活力的现代中国;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大愿景,同样需要艰苦奋斗、不懈努力。“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已成为全社会最响亮的格言,也是每一位劳动者最深沉的心声。
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新时代,劳动依然是人民的内在要求,劳动者仍然是国家的最美形象。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以法治保障对美好生活充满新期待的劳动者权益,就成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内容。
要从法理上尊重劳动的价值,给劳动者同等的尊重和保护。人类是劳动创造的,社会是劳动创造的。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值得尊重和鼓励;一切创造,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造,也都值得尊重和鼓励。无论是平凡的劳动者还是荣誉加身的英雄人物,无论是知识精英还是务工人员,都是我国宪法上有同等尊严的公民,都是受我国法律同等保护的劳动者。
要从法律上保护劳动者劳动的权利,创造更丰富多元的就业机会。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劳动者,切实把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坚决破除制约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性障碍,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就业创业成本,支持广大劳动者积极就业、大胆创业。
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劳动者权益机制,抓住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完善制度,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要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帮助广大劳动者排忧解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托起中国梦。广大劳动者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国家就有力量;以法治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人民就有希望。“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而法治就是奋斗者开创美好生活新时代的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