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仅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杀出了一条血路,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也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置于历史的长河中考量,1978年开启的改革开放之路,必是中华民族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大转折。此一重大转折,至少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国家治理模式由人治转向法治,二是经济发展模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轨,二者相辅相成。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加快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沿着法治化的轨道稳步前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早日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党的十九大又提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任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经济体系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很难得到持续的完善和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其根本前提就是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经济增长源于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以及影响生产率的技术变迁。而近年的实证研究发现,相较于其他解释变量,诸如资本积累、科技创新、地理因素、经济开放度以及文化因素等,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被认为是实现经济增长的决定性条件。法律制度的最大功效,在于构建并强化某种激励机制,使微观主体通过经济努力,其收益率更接近社会收益率,从而保持对未来经济行为的稳定预期。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改革开放也到了一个十分紧要的历史关节点。尽管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变局中危和机同生并存,两者谁会占上风?我们能否化危为机、转危为安?事关我国改革开放能否继往开来,事关我国现代化前途命运,关键看我们怎么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关键还是要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
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扩大开放,就是我们必须要一往无前去做好而决不能失败的事情。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是实现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基础性要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我们有效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营造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助力改革开放纵深推进亦是重要的平台和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