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陕西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西咸新区辖区内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意见》,省高院印发《关于西咸新区辖区内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制定管辖的意见》,意见指出:空港公安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由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人检察院管辖。空港新城辖区内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近期,空港新城管委会副巡视员倪忠明带队赴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接扫黑除恶工作事宜及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指定管辖事宜,随行人员有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赵林虎、王文俭,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倪忠明一行首先来到了渭城区人民法院,与法院领导班子就案件管辖情况的下一步设想及空港新城相关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法院对空港新城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干部证据意识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随后赴渭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调研,社会综合治理局及检察院分管领导分别介绍了各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定性标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