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本周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
召开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虽然在当时情况下起到了宪法的作用
但这只是一部“宪法性文件”
并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宪法
195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
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也叫“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是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修改后制定的
包括序言、总纲、国家机构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这些内容
1975年1月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部宪法
不过这部宪法并没有存在太长时间
1978年3月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三部宪法
此后又在五届二次会议和五届三次会议上
做了两次小范围的修改
1982年12月
会议上通过了第四部宪法
也叫“八二宪法”
它继承和发展了“五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
同时又吸收了一些其他国家的经验
一直沿用至今
当然
随着咱们国家的蓬勃发展
社会生产力的快速进步
出现了一些让宪法hold不住的新鲜事物
所以宪法也要与时俱进
“八二宪法”分别
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以及2018年
进行了五次修改
2018年3月11日下午3时52分
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
这一天
我们迎来了“八二宪法”的新时代,
这一刻也注定将永载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