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西咸新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举办“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公民预防恐怖活动行为指引》及扫黑除恶、禁毒、网络安全等宣传品和手册,主要目的是希望人民群众清晰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防范常识,在遇到恐怖袭击、黑恶势力、毒品诱惑、涉网犯罪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此次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推动反恐维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对我国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科技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进行了明确规定,既包括军事、政治等传统安全,也包括经济、文化、科技等非传统安全,还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性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窃取、泄露国家秘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境外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等等,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一、不触碰法律红线
(一)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二)
1、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2、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
二、生活中这些小事要注意
1、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布至互联网;
2、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照片时,谨防照片中出现未经允许拍摄的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
3、理性表达爱国行为,不要受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和图片。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