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问题办理 “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区各相关部门:

近期,中央环保督察组将来陕开展“回头望”督察工作,根据省整改办《关于开展中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回头看”的函》(陕环整改办﹝2018﹞27号)文件中“各地要参照交办清单,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的要求,对中央、省委环保督察期间转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回头看”,杜绝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投诉反复现象发生,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案件清单,组织人员对中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环境问题办理情况逐一进行检查核实,确保中省环保督察期间126件群众信访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二、工作安排

从7月3日--7月20日,利用15天左右的时间对承担中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26件群众信访问题办理情况进行逐一现场核实,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精准、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要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处理到位的,由具体负责人员逐一签字确认;对没有办结的,要明确整改标准、时限、督办人和复检时间。

(一)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向新区交办群众环境信访问题55件(附件1),按照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其中,改创局 4 件,环保局35 件,城乡管理局 17 件,国土与房屋管理局 4 件,规划建设局 1 件。

(二)省委环保督察期间共向新区交办群众信访问题71 件(附件2),按照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其中改创局2件,环保局35 件,城乡管理局31 件,国土与房屋管理局 6 件。

三、相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逐一收集整理群众信访环境问题办结情况所有佐证资料并装订成册,加快建立完善办结台账(台账要注明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办理部门单位、调查核实情况、问题是否属实并办结、整改目标措施、处罚问责情况、带队检查领导,未办结原因及督办人),并于7月20日前上报新区整改办。

2.新区整改办将对各部门承担的群众信访环境问题办结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虚假整改、瞒报谎报整改情况的,将移交新区纪工委进行问责处理。



西咸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