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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陕西咸党字〔2021〕31号)要求,各新城管委会、园办及新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整改督察反馈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扎实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新区牵头整改的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或阶段性完成整改任务,并经各牵头单位组织验收销号,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3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咸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33585982 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咸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序号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进展
1西咸新区2021年除夕至初一期间对烟花爆竹燃放放松管控,致使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级别,秦汉、沣西、空港和泾河4个新城均出现小时AQI达到500的严重污染。2021年1-5月,西咸新区NO2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3.2%。1.以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为重点,切实抓好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与宣传引导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储存、燃放、运输及销售行为。
2.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采取机动车遥感监测、路检路查等方式,加大管控力度,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监测,对抽检不达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
3.工业污染源监管。以燃料煤和天然气为燃料的工业企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严格落实禁燃禁放。2022年1月,新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抓好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2022年春节期间,新区AQI指数1月31日为75,2月1日为95,2月15日为155。
2.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组织开展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22辆超标机动车已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对发现的3辆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已立案查处。2022年截至2月15日,新区NO2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2.7%。
3.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以燃料煤和天然气为燃料的工业企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2021年立案114起,共处罚款504万元。
22020年和2019年相比,西咸新区地表水3个国考、省考断面(沣河入渭河、渭河出西咸、新河入渭断面)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上升5.8%、12.3%。1.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组织新区、新城、街镇、村组四级河长开展巡河,发现河道内影响河流水质问题及时解决。
2.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整治,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强化污水排放智慧化监管,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3.加强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涉水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4.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截污纳管、建站等措施,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格落实《西咸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农村生活污水可能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021年,新区3个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降低26.5%,总磷平均浓度同比降低41.2%。
1.新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河湖长履职的紧急通知》,组织四级河长开展河湖巡查工作,2021年累计巡河30648次。
2.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制定印发了《西咸新区入河排污口再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动态更新了14个污水处理场站排污口清单,对14个入河排污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3.加强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对新区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涉水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立案8起,共处罚款5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拘留人员2人。
4.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格落实《西安市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21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7个,提升治理行政村35个;完成3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严格落实《西咸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督促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3西咸新区污水处理厂布局和管网配套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如空港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厂、沣西渭河污水处理厂等3座运行负荷率低于30%;泾阳县污水处理厂2018年扩容后处理能力为3.5万吨/日,仍存在部分时段超负荷运行、污水溢流等现象;已建成投运的9座污水处理厂均不同程度存在运行不规范、污泥运输处置管理不规范、污泥转运台账联单不齐全等问题。督察发现,沣西新城渭河污水处理厂与不具备污泥处置能力的运输公司签订污泥运输处置合同。(泾阳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范围,已经市环保督察整改办报省环保督察办,对泾阳县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污水溢流问题已调整至咸阳市整改。)1.按照新区排水专项规划,统筹各新城、园办污水管网建设,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高标准推进污水管网年度建设计划落实。
2.针对空港北区污水处理厂、沣西渭河污水厂等运行负荷率低的问题,充分调研区域人口与污水排放量,提高管网覆盖率,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
3.做好与咸阳市移交相关工作,协调泾阳县方面按照2021年6月16日《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与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泾干街道移交承接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做好泾阳县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污泥安全处置。
4.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强化已建成投运的9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确保污泥规范运输处置。督促完成沣西渭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合同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并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管,确保污泥安全、妥善处置。
5.加快推进沣西新城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尽快实现投运。
此项问题已阶段性完成整改。
1.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新区建成污水管网87.41公里。
2.2021年底沣西渭河污水厂运行负荷率已达到39%,已完成问题整改;空港北区污水处理厂作为机场三期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随着项目工程及污水管网的加快建设,2021年运行负荷率由12%提高至20%,其中三季度达到23%,已阶段性完成整改。2023年机场三期工程建成后,机场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空港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厂运行负荷率将大幅提升。
3.完成与咸阳市移交相关工作,将泾阳县污水处理厂顺利移交泾阳县负责监管。
4.强化污泥处置监管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置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区市政污泥外运处置备案的通知》,对污泥运输处置全程进行跟踪报备,9座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5.加快推进沣西新城污泥处置项目建设,2021年完成工程总投资的81.4%,综合办公楼、污泥干化车间、热解气车间主体结构已完工。
42020年以来,沣西新城列入关停取缔的建桥水泥制品厂设备未拆除,车间未断电;威立世涂料工程有限公司厂房未拆除、且堆放大量设施设备;列入整治提升的柳娟建材厂、龙海水泥制品厂、铁道部第一工程局印刷厂长安区马王分厂、海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均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存在场地未硬化、环保设施闲置等问题。同时,督察还发现清单外“散乱污”企业3家。1.针对取缔类企业建桥水泥制品厂、威立世涂料工程有限公司,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厂房进行处置,拆除生产设备核心部件,不再具备生产能力。
2.督促柳娟建材厂等4家整改类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硬化企业场地,避免产生扬尘污染,同时督促企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3.督促完成清单外的沣东新城南丰村拆迁建筑垃圾破碎散乱污企业1家和沣西新城无名废弃塑料堆放点、秦丰商混站内砂石分拣点2家企业整治。
4.加强检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散乱污问题要建立台账、分类整治、逐一销号,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拆除沣西新城建桥水泥制品厂和威立世涂料工程有限公司2家“散乱污”企业。
2.柳娟建材厂等4家整改类企业,其中柳娟建材厂已搬迁,铁道部第一工程局印刷厂长安区马王分厂依据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龙海水泥制品厂、海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已责令停产,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清单外的沣东新城南丰村拆迁建筑垃圾破碎企业、沣西新城无名废弃塑料堆放点和秦丰商混站内砂石分拣点3家“散乱污”企业均已关停。
4.加强日常检查排查,对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反复。
52020-2021年秋冬季期间,沣西新城高桥街办东马坊,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团庄村、炮房村、大曲子村、大训堡等村村民燃烧散煤和生物质取暖、做饭现象较为普遍。督察发现,秦汉新城双照街办苏家村、空港新城太平镇张阁村、北杜街办龙岩村已完成“双替代”工作,但3个村庄部分居民仍有使用柴草做饭现象。
(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团庄村、炮房村、大曲子村、大训堡村和秦汉新城双照街办苏家村位于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范围,已经市环保督察整改办报省环保督察办,对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团庄村、炮房村、大曲子村、大训堡等村村民燃烧散煤和生物质取暖、做饭现象较为普遍,秦汉新城双照街办苏家村部分居民仍有使用柴草做饭现象问题已调整至咸阳市整改。)
1.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新区范围内农村清洁取暖等燃用散煤和生物质问题,严格按照《西咸新区2019年散煤治理实施方案》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启动对“双替代”相关政策执行和奖补资金发放进行绩效评估。
2.完善基础设施。推进电表户表匹配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采暖季用电超负荷的地区用电需求。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督促各新城加大散煤、生物质燃烧取暖排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断探索实践散煤治理的新办法、新举措,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散煤治理任务目标。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加大督查检查力度,2021年新区累计组织检查督查20余次。完成“双替代”相关政策执行和奖补资金发放进行绩效评估工作。
2.完善基础设施。推进电表户表匹配工作,解决采暖季用电超负荷的地区用电需求,2021年共完成电表户表匹配100420户。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延长城乡居民“煤改洁”补贴期限的通知》,将运行补贴延期至2021-2022、2022-2023年两个采暖季,2021年共完成“煤改洁”7826户,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散煤治理任务目标。
62017年以来,西咸新区没有按照《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和《陕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也没有明确各新城年度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2020年12月因地下水超载,西咸新区被水利部暂停新增取水许可。西咸新区涉及用水单位414个,其中未办理取水许可证76个,占18%;西咸新区41口地热生产井中,40口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占97.6%。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上级下达新区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同时下达各新城年度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有序开采地下水资源。
2.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地下水超载区管理有关规定,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对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要尽快审批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建立审批管理台账。
3.全面开展取用水户整治。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逐一研判,对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取用水户,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对不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取用水户,依法依规查处并封停自备井。
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并下达了2021年用水总量、地下水总量及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标,编制完成《西咸新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析报告》,并经市水务局上报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西咸新区应急备用水井管理办法(试行)》,完成2021年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
2.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新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有关地下水超载区管理有关规定,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审批。
3.全面开展取用水户整治。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76家取用水户,逐一研判;对53家取用水户补办取水许可证,对不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22家取用水户,依法依规查处并封停自备井。
4.严格地热水开发利用。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40口地热井取用水户,逐一研判,其中29口已补办取水许可证,9口地热井依法依规封停,报废地热井2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