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陕西咸党字〔2021〕31号)要求,各新城管委会、园办及新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整改督察反馈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扎实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截止目前,新区牵头整改的1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并经各牵头单位组织验收销号,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咸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33585982 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咸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一批) | |||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 |
1 | 个别部门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在保护与发展的认知上有偏差,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个别谈话时,个别部门领导同志对本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清楚,对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理解不到位。还有一些部门的部分同志认为地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没有太大关系,不属于环保督察范围。 |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环境保护有关知识等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重要内容,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彻底扭转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质量不断向好。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能,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季度点评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3.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学习,培养全体工作人员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将地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工作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审批,科学勘查、合理开发和保护地热资源。 4.统筹抓好《西咸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落细,形成责任明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强化思想认识,督促责任落实。 | 宣传部印发《2021年西咸新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7月份以来安排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内容分别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部制定2021年新区干部培训计划,邀请省环科院张振文院长赴新区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专题授课和政策解读。 |
2 | 西咸新区产值排名前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厂及高耗能企业占比偏多,还存在电厂、供热、橡胶加工和玻璃制造等传统燃煤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 1.做好顶层设计,落实《西咸新区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科学编制“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地热供暖发展规划,推动能源产业结构调整。 2.强化项目支撑,推动隆基绿能、CO2空气源能热泵、陕煤研究院新能源材料、餐厨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我省对绿色低碳、产业调整等项目支持。 3.扎实做好能耗“双控”工作。推进重点用能企业监管,强化节能审查,严禁“两高”项目准入。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每半年进行一次落后产能摸排,发现一户取缔一户。 | 发改局完成“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修订,制定《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产业定位与空间布局指引》,发挥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优势,以创新驱动助推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强化审管联动的通知》,对新区“两高”项目能耗情况开展自查。 |
3 | 2017年以来,西咸新区没有按照《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和《陕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也没有明确各新城年度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2020年12月因地下水超载,西咸新区被水利部暂停新增取水许可。西咸新区涉及用水单位414个,其中未办理取水许可证76个,占18%;西咸新区41口地热生产井中,40口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占97.6%。 |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上级下达新区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同时下达各新城年度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有序开采地下水资源。 2.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地下水超载区管理有关规定,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对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要尽快审批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建立审批管理台账。 3.全面开展取用水户整治。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逐一研判,对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取用水户,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对不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取用水户,依法依规查处并封停自备井。 | 农业农村局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76户已全部完成整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40口地热井已全部完成整改。 |
4 | 西咸新区41口地热生产井中,27口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占65.9%。西咸新区《关于加强地热水资源管理扎实推进各项问题整改的通知》明确,全面封停41口生产井。督察发现,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井未按规定封停,2020-2021年采暖季累计违规取水129126.48m3。 | 1.对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取水生产井进行查处封停。 2.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取用地热水资源行为,对符合办理采矿许可条件的单位,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办理采矿许可条件的单位,依法依规查处并封停地热生产井。 3.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和《西咸新区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地热资源矿业权审批、出让和登记工作,严格采矿许可行政审批,建立管理台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序、合理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 | 资源规划局对中石化绿源公司地热井已进行封停;27口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的地热井,无需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地热井12口,已封停的地热井9口,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地热井6口(5个采矿许可证)。 |
5 | 西咸新区目前共有河道滩面治理项目16个,其中9个已建成项目未完成涉河道项目审批。沣河世纪大道至入渭口段综合治理工程、秦汉新城渭河湖泊公园和秦汉新城渭河湿地公园等项目,在未完成河道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开工建设,其中秦汉新城渭河湖泊公园项目从2018年初违法开工建设,至2020年已经建成。 | 1.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以及省河长办《关于开展全省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的通知》等要求,完成沣河世纪大道至入渭口段综合治理工程、秦汉新城渭河湖泊公园和秦汉新城渭河湿地公园等3个项目整改,并通过省水利厅核查验收。剩余6个项目按照审批权限,完成整改方案审查,积极整改落实。 2.加强河道治理项目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履行河道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 农业农村局对9个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核验。 |
6 | 西咸新区一些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不到位。空港新城T5站前商务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东)、秦汉新城陕西重生安红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大面积黄土裸露。沣东新城镐京大道东段有近1万m2黄土裸露未覆盖;沣河东辅路有近8000m2黄土裸露未覆盖。沣西新城西兴高速项目大面积黄土裸露;沣西新城西兴高速与沣柳路交接处有近4万m2黄土裸露未覆盖。 | 1.针对黄土裸露立即进行覆盖,属于耕地的复耕复绿。落实项目工地现场巡查检查制度,及时对发现的工地裸露黄土进行覆盖。 2.严查房建、市政、水利、绿化、交通、拆迁工地施工扬尘污染,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相关环保措施,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各类工地“严管重罚”制度。 | 空港、秦汉、沣西新城对机场T5站前商务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重生安红资源利用项目及西兴高速附近项目裸露黄土已全面覆盖,并责成行业部门加强监管;沣西、沣东新城对西兴高速与沣柳路交接处裸露黄土、镐京大道东段及沣河东辅路裸露黄土已完成复耕。 |
7 | 空港新城北杜生活垃圾填埋场2012年建成至今,未取得环评手续,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未按照要求建设地下水质监测井。2021年2月,西咸新区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但截至督察时,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沣西新城的鄠邑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015年建成投用,至今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垃圾渗滤液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加之未实行雨污分流,导致库区积存渗滤液2.6万方,监测报告显示地下水个别指标有超标现象;还将8000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简易覆盖后,厂区露天堆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2021年2月,西咸新区对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但截至督察时,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 | 1.完善北杜生活垃圾填埋场环评手续,按照环评要求开展地下水质监测,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对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制定北杜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方案并组织实施。 3.督促鄠邑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加快积存渗滤液的处理和飞灰的妥善安全处置。 4.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对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空港北杜垃圾填埋场环评于今年9月获批,完成6口监测井设置,对填埋场未验先投历史问题立案处罚30万元,10月23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封场方案已经空港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正在组织实施。沣西鄠邑区垃圾填埋场露天堆存的飞灰全部转移至蓝田飞灰填埋场妥善处置,10月24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督察期间积存的渗滤液全部按期处理完成。 |
8 | 中玻(陕西)新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在线监测数据超标22天,其中11月超标8天。 | 1.对在线监测数据超标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 2.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高污染处理设施运维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秦汉新城对中玻在线监测数据超标问题进行立案处罚,其中,2020年中玻超标22天,已分别立案处罚,共计罚款388万元。2021年1月的超标问题,实施按日计罚,共计罚款270万元。生态环境局强化两级日常环境监管,中玻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9 | 汽修危废和建筑垃圾监管有漏洞,大王镇聂博轻卡汽配汽修门市危废处置合同已过期,室内有大量废机油桶随意堆放。沣西新城金奕沣源废品回收站无危废经营许可证,非法收购聂博轻卡汽配汽修门市废机油桶,并露天堆存。 | 1.督促企业尽快完善危废处置合同,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安全处置;对危险废物随意堆放问题进行整改,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严禁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行为。 3.强化建筑垃圾日常监管,组织开展排查整治,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加强综合治理。 | 沣西新城督促大王镇聂博轻卡汽配汽修门市已搬离,金奕沣源废品回收站责令停产,并加强日常监管。 |
10 |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时有发生。 | 1.落实建筑垃圾清运与规范处置,大力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工作,充分利用渣土车监管平台,结合驻场管理、流动巡查、督导检查等模式,对辖区项目清运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 2.切实做好辖区建筑垃圾乱倾倒高风险点的摸排管控,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定点值守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模式,严查违规拉运、超高装载、覆盖不严、沿路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防止乱倒垃圾现象发生。 3.依托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城管交通局制定印发《西咸新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西咸新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和行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不断规范建筑垃圾处置,防止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每个季度对符合规定的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点)及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企业处置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