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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为坚决遏制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乱象,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从9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为扎实推进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成立10个组进行分市(区)包抓督导。11月1日起,督导组陆续分赴各地开始督导工作。

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主要包括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耳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此次清理整治的主要工作任务为:全面摸底排查,收集整理信息;坚决清理整治,对各市、县(市、区)占用农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严格依法惩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从严查处,对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对改变农业设施用途、涉嫌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坚决追回;严肃问责追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级纪委监委要严肃追责问责;恢复耕地生产功能,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违法违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的耕地,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和建立农业项目公示制度,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

本次督导将以听取汇报、实地抽查、案例剖析、反馈情况的方式进行,最终全面及时掌握各市、县(市、区)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记者 吴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