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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陕西持之以恒有效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刘素霞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作为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秦岭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2018年,陕西深入推进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实现了政治上查清、整治上彻底、长远上规范的预期目标。
  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事关陕西发展和全国大局。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牢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牢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持之以恒地有效地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陕西省和西安市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所进行的地方立法,其中《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国首次为一条山脉所进行的地方立法。必须加快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规划,划定秦岭地区生态保护红线,认真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原则,使修订好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源头上遏制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我们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扎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立足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秦岭保护长远管用的体制机制。更好宣传解读秦岭保护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关心秦岭、保护秦岭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应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是为了民生。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应扎实做好植树增绿、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推动秦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以实际行动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更多贡献。  

作者单位: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