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部署西咸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工作,落实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各项工作部署,强化2020年7月1日全面执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宣贯工作,在持续优化臭氧分级管控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聚焦关键、明确重点,6月30日,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吴金文主持会议,新区、新城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大气、环评、监测、执法等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一方案一标准”是企业落实VOCs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从6月20日起,生态环境部利用卫星遥感综合技术,每周研判重点城市VOCs排放高值区域,要求按照“一方案一标准”迅速对高值区域排查检查,并限期报送排查结果。新区、新城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VOCs污染防治工作做为重中之重,认真研究,系统部署,全面落实“一方案一标准”各项要求。 会议结合新区各类涉VOCs源头、产业结构和涉气企业类别等实际,全方位解读了“一方案一标准”,突出重点、深入浅出、融会贯通,围绕“方案3553”核心内容进行讲解,“3”即“三个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5”即“五个精准”——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5”即“五大重点领域”——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3”即“三大重点管控对象”——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企业,逐一部署了13项有时间节点要求的重点工作,并就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10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分析强调。会议同时明确了新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原则性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各新城、园办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学懂弄通“一方案一标准”,统筹抓好贯彻落实,多种途径组织做好企业宣贯工作。这既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环评、排污许可等固定源管理的重要工作要求。二是各新城、园办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省生态环境厅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制定详细操作规程,明确管理责任,做好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三是按照新区臭氧分级管控方案,在优化精准调度、细化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抓好工业企业VOCs治理工作,确保夏秋臭氧污染管控工作取得实效,打赢“十三五”收官之年的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