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立足职能定位,广泛宣传发动,聚焦问题重点,严肃问责查处,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围绕氛围营造,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宣传标语、明白纸、微信群、LED显示屏、进村入户宣讲、开展专项巡察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并处置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52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已立案查处12件17人。
二是围绕已查结案件,开展翻查起底,力争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2016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的1224件问题线索及公安机关办理的222件涉“黄赌毒”和黑恶势力案件进行了翻查起底,对24件了结件和6件立案案件进行了复查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1名违反换届组织纪律,致使处分影响期内违纪党员违规当选为村支部书记的科级领导干部和翻查发现的20名涉“黄赌毒”案件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是围绕黑恶案件,严肃执纪问责,深挖幕后“关系网”“保护伞”。统筹办案力量,成立工作专班,依纪依法对公安机关侦结的2起涉恶案件中站台撑腰、包庇纵容的“官伞”,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进行严肃查处,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该县已对12名涉恶案件的“网”“伞”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科级及以上人员8人,其他人员4人。
四是围绕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成果。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岚皋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制度》《岚皋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双专班侦办、直查直办及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工作制度》等制度,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形成“打伞破网”工作合力,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岚皋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