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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四川饶拾元案 查处“保护伞”22人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今日上午,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4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发布会现场,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邓勇介绍饶拾元案情况。宜宾饶拾元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全国扫黑办首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

2020年5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饶拾元、饶孟源2名组织、领导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九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邓勇介绍,饶拾元等人涉黑案件系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是,组织分工明确。上世纪90年代起,饶拾元以开设赌场为早期经济积累,网罗刘勇、张光华等骨干成员,逐步形成骨干成员稳定、层级分工明确,参加者超过3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是,暴力特征明显。利用刑释人员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当地群众。

三是,把持基层政权。饶拾元安排组织成员吴小林通过贿选、拉选票等手段当选三江村村主任,掌控村委管理,强占村办企业,侵蚀把持基层政权。

四是,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采取非法手段涉足当地水泥、煤矿、烟花爆竹、房地产等行业,全案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3.2亿余元。

五是,腐蚀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本案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保护伞”22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3人。

(责编:温璐、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