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级纪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依据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黑涉恶信访举报范围和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受理举报范围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以及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等,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或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线索不予受理。
三个月内重复信访的不予受理。
依法已经办结的信访件不予受理。
凡与检举控告无关的工作,由主责部门负责办理。
来信举报地址:
王寺十字西沣东城市广场纪委办公室
邮编710116
来访举报地址:
王寺十字西沣东城市广场9415室
或者各街道纪工委
接访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电话举报:
沣东新城纪委 89143761;
建章路街道纪工委 89502053;
三桥街道纪工委 84515440;
王寺街道纪工委 89502027;
斗门街道纪工委 85907995;
沣东街道纪工委 38176826。
电话举报通常为情况紧急、违纪行为正在发生或问题单一、易查易结的举报。
网络举报:
沣东新城门户网站(http://fdxc.xixianxinqu.gov.cn/),进入《政务服务》栏目,点击“我要投诉”,选择部门“纪委办公室”,进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