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日,也是宪法修正案颁布后首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沣东新城斗门街道司法所开展了系列“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1月27日,组织召开了“12.4”宪法宣传暨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会,邀请党校老师从宪法的概念、法律特征、地位作用、基本原则等几个方面向街道及村组干部进行了简要阐述,深刻解读了宪法修正案的内容、目的及意义,并结合街办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宣讲。
斗门街道召开“12.4”宪法宣传暨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会
11月29日,印发了斗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斗门街办发〔2018〕163号)文件。
印制斗门街道《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12月3日,沣东新城社会管理局、斗门街办联合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在长安七中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律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首先由学生代表诵读了宪法的部分章节,随后由长安七中副主任吴建山带领所有与会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最后由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宪法、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讲座。
学生代表诵读了宪法部分章节
长安七中副主任带领所有参会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预防校园欺凌讲座
12月4日,斗门街道办事处、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民建西安律师总支部在昆明池七夕公园集中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摆放了宪法、扫黑除恶及“七五”普法宣传展板7块,并冒着严寒向群众发放了宪法、扫黑除恶等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同时向在场群众阐述了宪法的内涵和意义,虽然天气寒冷,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依然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