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目标调整工作策略,聚焦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及隐藏的“保护伞”,专项斗争成效进一步显现。
在省委宣传部今天(5月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成效。截至4月底,全省共侦办涉黑案件51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22个、团伙451个;破获刑事案件8962起,抓获涉案人员12835人;缴获枪支61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26亿元,有444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5件,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45件、二审判决33件。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扫黑办主任黄超:“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537件195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37人,移送司法机关130人。共立案查处办结涉伞人员44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稳准狠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发布会上,省纪委公布一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省公安厅、省高院分别通报了西安蔡立等涉黑案、汉中汉台区余彦新等涉黑案、闫宏伟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献峰:“这些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权力是把“双刃剑”,只能用来为民造福,决不能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更不能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为虎作伥。”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整治同步进行,坚持铁腕扫黑、除恶务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黄超:“坚决打掉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坚决清除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坚决问责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