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免费资料大全

高频事项这样办‖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编者按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向大家普及新区常办事项办理方式、准备材料、办理流程等关键材料,让大家办事心中有数,即日起,“西咸新区政务服务”公众号结合日常群众需求,针对办理事项服务情况,推出“这样办”系列便民指南,方便大家查阅。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这样办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成立登记一般分两步办理。

第一步,名称预核准。在所有材料准备充分完善的情况下,通常为即办件,办理结果(核名通知书)群众立等可取。核名通知书有效期6个月,在此期间,民非企业成立发起人可进行相关成立准备,并于6个月内正式提出成立登记申请。逾期将重新进行名称预核准。

第二步,成立登记。

登录西咸新区政务服务网(https://zw.xixianxinqu.gov.cn/),搜索“民办非”,找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即可获取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清单。点击跳转详细版,亦可查询包括申请条件、法律依据、特殊环节等详细办事指南。通常承诺办理时限为24个工作日。办理结果可选择邮寄(不收取费用)或自取。





注意事项:

1、名称的要求: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包括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和组织形式三部分,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名称中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一般称学校、学院、园、医院、中心、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组织形式不得冠以“总”字;

(3)在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应当冠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不得含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或内容;不得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不得使用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名称。

详见《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

2、名称的结构:

西咸新区+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有特殊法规定的除外)例如:西咸新区春晖日间照料中心;西咸新区蓝天救援队(民非必须有字号)

3、名称核准需提交的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章程草案(民政部范本)

(3)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起人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办理地点: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一号西咸大厦一楼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社会事务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3318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