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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推行政务服务“八办” 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部门,园办,各驻区单位:

《西咸新区推行政务服务“八办”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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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4日



西咸新区推行政务服务“八办”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省、市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大厅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马上办、异地办、手机办、廉洁办“八办”改革,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从“分散办”向“协同办”转变,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不见面审批”、线下“最多跑一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内容

(一)大厅办

1.一门服务。原则上,依群众和企业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或专业分厅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

2.一窗受理。将受理窗口划分为“证照联办”、“工程报建”、“税务服务”、“不动产登记”、“养老社保”等综合窗口,政务大厅负责“前台综合受理、统一窗口出件”,各涉审部门负责“后台分类审批”,为群众提供“一窗式”服务。

3.一枚印章。原则上,各级管委会内设部门进驻政务大厅的事项,均应使用“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审批专用章”。“见章盖章”或“见签字盖章”的事项,由实施审批部门承担审批责任。

(二)网上办

4.一网通办。除涉密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做到“网上大厅之外无审批”;有专网的事项在专网办理,无专网的事项在政务服务网办理;专网未开通互联网申报入口的,使用政务服务网申报入口。

5.电子化申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材料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不见面审批。凡不需要原件预审、原件核验的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做到全程网办。

(三)一次办

7.一次办好。群众和企业到政务大厅线下办理事项,原则上应做到“最多跑一次”。申报资料齐全的,通过EMS免费邮寄办理结果实现“最多跑一次”;申报资料不齐全的,通过网上提交补齐补正资料实现“最多跑一次”。

8.套餐审批。围绕企业和个人的全生命周期,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将涉及多个部门的多个事项编制成一个审批“套餐”,逐步实现“一个套餐跑一次”。

(四)就近办

9.宅在家里办。通过“在线申报、在线审批、证照免费邮寄、电子签章”等方式,让群众宅在家里能办事。

10.延伸服务。梳理下放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动态调整。针对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推行送证上门帮办代办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11.自助服务。建设政务服务“自助超市”,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现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

(五)马上办

12.立等可取。除部分有特殊环节的相对复杂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的相对简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即来即办。

13.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通过网络共享复用、核验确认、部门共享互用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有特殊环节的相对复杂的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一半;无特殊环节的相对简单的政务服务事项调整为即办件。单个事项办理环节原则上不超过4个。

(六)异地办

14.全区通办。企业和群众在新区新城任何一个政务大厅提交电子申请或纸质申请,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EMS免费邮寄,均可将申报材料推送至属地的政务大厅,实现“异地申报、属地审批”。

15.远程帮办。将政务服务平台布设到新区驻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招商办公室,拓展招商服务渠道,实现远程申报。

(七)手机办

16.微信办事。凡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事项均可通过新区微信政务大厅在线申报,用手机支付宝“扫一扫”即可实现网上登录,用手机拍照上传即可完成事项申报。

17.App办事。整合各部门App功能,统一构建全区App办事大厅,实现一个App能办所有事,打造移动办事之城。

(八)廉洁办

18.电子监察。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均应纳入电子监察,实现可查询、可追溯。对政务服务网办理事项,按照“收件提醒、提前预警、超时通报”的运行模式实现电子监察;对专网办理事项,通过“数据导入、二次录入”等方式,获取行政相对人、申报事项、受理时间、办结时间等信息,实现电子监察。

19.规范权力运行。推行“受理与审批相对分离、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等模式,构建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编制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取消模糊条款,规范自由裁量权,实现“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审批”。

20.完善审批制度。建立“受理前廉洁告知、审批后廉洁回访”制度,完善中介管理,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推行联合踏勘,严肃追责问责,提高审批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

21.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按照“凡办事必评价、凡不满必回访、凡问题必整改、凡失职必追责”的要求,在政务服务网搭建“好差评”平台,用服务态度、审批速度、业务熟练度、办事便捷度和廉洁审批度换取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行政审批局要牵头抓总,各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力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培训宣传。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围绕业务能力、服务礼仪、平台应用、廉洁审批等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审批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新区新城之间、部门之间日常沟通交流机制,总结成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改革成果转化推广。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服务事项“进大厅、上平台”等重点改革内容,列入新区新城重点督查事项清单,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超时办件情况定期通报,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推进工作的良性机制。

附件下载:

1、西咸新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docx                

      2、新区政务服务事项改革要求汇总表.xlsx

      3、新城政务服务事项改革要求汇总表.xlsx

      4、街镇政务服务事项改革要求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