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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7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030      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迁建项目(一期)

沣东新城,东侧为车城西路,北侧为征和八路,西侧为空地,规划为太和路,南侧为村道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西安桐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医药研究中心和区域优势病种研究中心两部分。中医药研究中心主要建设综合实验楼、动物实验中心、科研楼、多功能厅;区域优势病种研究中心设置床位500张,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楼、住院楼,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983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9%。

 

 

一、施工期:1.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要求,控制扬尘污染;2.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用于机械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等,严禁随意外排。3.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声屏障等措施,确保施工各阶段的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4.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合理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1.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其他废水经预处理后一并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2.地下水污染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防治,加强维修管理,避免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污染。3.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经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浓度需满足相关限值要求。动物实验室废气设置空气净化系统,无组织废气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排放。4.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设备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风机进出口管道采取消音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5.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食堂废油脂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利用网站、报纸、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