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松)近日,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分别在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和安康新机场揭牌。据悉,这是西北五省首次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标志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据了解,陕西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秉持“谁破坏,谁修复,重在保护与修复”的恢复性司法审判工作思路,把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不断探索环资审判司法延伸新模式。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指导西安铁路两级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在西安和安康各建立一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作为落实环境替代化修复常态化运行的平台。
据介绍,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陕西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原则的重要司法举措,建成的“秦岭”“安康”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融生态恢复性、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性于一体,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惩治,又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同时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当涉案当事人无法原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时,责令其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由林业部门在基地内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
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地处秦岭北麓中段,西安市周至县境内,是省林业局唯一直属林场,森林覆盖率77.2%,承担着60万亩国有生态林的资源安全、森林培育和秦岭北麓生态修复任务,西安市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林的保护,以及大熊猫、羚牛、金丝猴等食物的培育和栖息地保护。
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上,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现场向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移交了首批10万元的生态环境替代修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