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环境保护局、园办环保部门:
按照《陕西省深化河湖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落实向河湖排污水整治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对河湖管理范围内超标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企业,依法责令改正或责令限产、停产整改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报新城管委会批准后责令停业、关闭。
2.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和农家乐、渔家乐等餐饮企业,取缔河湖管理范围内洗车行业,彻底消除直排污染源。
3.依法查处采取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的方式排放污水、利用闸坝泄洪集中排放污水以及利用裂隙倾倒排放污水的行为。加强河道排污口巡查,防止已关闭排污口死灰复燃。
4.加强污水处理企业监管治理,禁止超标超总量排放。
5.加强巡查监测,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对黑臭水体查出即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严禁黑臭水体直排入河。
7.加强水功能区监管,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破坏水功能区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8.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其他向河湖排污问题。
二、进度安排
按照边查边改,及时清理整治的原则,各新城、园办要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向河湖排污问题,逐河湖建立问题清单。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要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改到位。2019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
自6月份开始,各新城、园办对专项整治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河湖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对整治不利的单位,要督促加快进度,责令限期完成。
三、相关要求
各新城、园办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于每月15日前向新区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9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新区生态环境局。
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