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汪曼莉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省将围绕提升“五大能力”,完善“十项机制”,开展“十大整治”,协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环境治理有更好效果、生态环境有更大改善。
定目标明任务
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7%力争消灭国考劣Ⅴ类断面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019年环保工作目标是:空气质量方面,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7%;关中地区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水环境质量方面,50个国考水质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2%,力争消灭国考劣Ⅴ类断面;全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国考27个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6.3%以内。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8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解决一批影响耕地土壤安全的涉重金属企业突出污染问题。总量减排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4.5%、12%、8.5%、8.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9%左右。环境安全保障方面,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和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防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着眼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并进,我省提出四大任务:聚焦区域协调发展、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发展等五大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集中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坚决打好四场保卫战:青山保卫战突出秦岭保护整治,做好渭北“旱腰带”生态修复;蓝天保卫战突出清洁能源替代、严控“两高”行业产能、突出“散乱污”企业清洁化改造、高排放柴油货运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碧水保卫战突出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厂监管和重点支流治理;净土保卫战突出污染地块管控和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健全完善十项制度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科研创新等五大能力,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重服务强整治
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环保服务坚决打好四场保卫战
1月28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将从7个方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服务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2月15日,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服务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再一次被提出。如何着眼“服务”,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并进,主要从5个方面入手: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主动服务“三个经济”,开展“区域环评”,强化源头治理,严把项目审批,2019年年底前逐县编制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完成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
——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关中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全面执行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排放管理台账,引导企业改进技术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提升资源利用效益。
——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装备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环保服务;主动服务全省重大项目,支持培育生态环保产业。
——服务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充分运用土壤详查成果,服务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确保耕地生态环境安全。
——建设清洁宜居美丽新农村。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生产废弃物、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农村清洁取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生态扶贫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同时,我省还将集中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坚决打好四场保卫战。我省将全面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年内完成秦岭北麓4市16个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到年底,关中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达到70%以上;深化和拓展低碳试点;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布局园区化、经营集约化、环保物业化改造;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今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完成“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摸底排查,县级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75%以上;开展农村废弃农药包装物、废旧电池等有害物品回收示范;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并集聚发展;以生猪、奶牛等畜牧大县为重点,在西乡、合阳、延川、澄城等地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
健机制提水平
环境保护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大气、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征收补偿金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2019年,我省将健全完善十项制度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能力现代化水平。
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我省将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后期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同时,完善省委环保督察体系,组织开展第二批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制度。我省将完成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围绕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机动式、点穴式执法督察。
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我省将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我省将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覆盖涉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所有重点行业;强化持证排污管理,实行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衔接;继续推进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征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将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各市政府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定期公布城市大气、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公布市、县(区)环境质量排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我省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力量建设,建立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积极开展案例筛选和索赔实践,充分发挥索赔案例的警示作用,引导企业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我省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实行约谈;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依纪依法严格问责。
绿色发展价格制度。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
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我省将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大气、水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征收生态环境补偿金;推广渭河治理经验,探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制度,重点开展北洛河、清涧河省级流域补偿工作。
绿色示范单位表彰制度。我省将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并对获得省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