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环保局,园办环保部门:
现将《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14日
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
为规范新区突发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确保公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环办发〔2019〕2号),结合新区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西咸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有效监控、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调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有力支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需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本区域环境应急风险点,甄别风险类别;查找应急监测管理与技术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先急后缓、由易到难地推进落实。
强化履职尽责。按照“新区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各新城园办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负责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的原则,做好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加强能力建设。结合区域实际,加强应急监测技术支撑,合理配置相应应急监测装备和应急物资。
(三)工作目标
建立以各新城园办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应急监测为主要方式,新区、省级指导协调的应急监测体系,能快速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体系
(一)明确应急监测分级响应机制及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初步判断为一般、较大的突发事件,原则上由事件涉及新城园办委托的环境检测机构负责开展监测工作,新区委托的环境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相关技术支持,必要时协调相邻地区环境监测力量和物资予以援助。初步判断为重大、特大的突发环境事件,原则上由新区委托的环境检测机构主要负责开展监测,请求省监测站负责指导协助,组织各方力量提供支援。
(二)完善应急监测协同联动机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监测组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畅通应急监测信息报送渠道,充分发挥应急监测对应急决策处置的支撑作用。加强现场快速应急监测与实验室分析的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精准监测。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测及水、气自动监测站的监测预警作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提供实时监测数据支撑。对跨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不同区域的监测机构之间要协商监测方案、监测方法、数据互认、信息共享,提高应急监测资源的调配效率。
(三)加强应急监测组织管理
2019年底前,按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新区产业结构特点、环境风险特征和应急监测能力现状,完成《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制定。各新城园办要设置专门的部门或明确专门人员,牵头统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编制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建立切合实际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监测工作职责和响应程序,确保快速、有效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三、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建设
(四)开展应急监测能力自查评估
根据《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评估要点》和《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结合新区实际,对应急监测的组织管理和装备配置等进行综合全面的自查评估,各新城园办根据自查评估的问题,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五)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装备水平
各新城园办应根据区域内环境风险特征,以有效监测和监控突发环境事件为原则,合理配置现场应急监测及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同时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掌握区域内社会检测机构、重点企业的应急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装备、耗材储备情况和地理分布,确保精准调度相关力量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加强天空地一体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保障应急监测车辆、船、无人机等设备的配置,着重提升环境风险较大区域的装备水平,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所涉最小环境监测网格能够有效组织应急监测。
(六)定期组织交流培训
积极参加全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业务和技能培训,通过经验分享、技术探讨等方式,交流应急监测技术和经验,探讨应急监测的难点和解决思路,提升应急监测水平。
(七)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
各新城园办要根据区域环境风险特征,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单项应急监测实战演练,以检验应急监测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与其他应急队伍的协同联动,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鼓励新城之间相互邀请应急演练观摩,促进应急监测工作经验和监测技术的交流提升。
四、完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体系
(八)加强应急监测质量管理
根据应急监测特点,各新城园办督促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照《应急监测仪器核查校准规程编制指南》,制定便携式、搭载式应急监测装备的日常维护和核查校准规程。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九)强化统筹协调
各新城园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工作纳入考核指标,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到2020年底建成覆盖本区域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网络。
(十)落实保障措施
各新城园办要完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应急监测资金投入,确保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十一)定期检查评估
建立应急检测能力定期评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新区将制定应急监测能力评估办法,定期组织对各新城园办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应急监测水平进行评估。